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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青苗” 护“未”成长丨应县人民法院开展“以法为礼迎六一”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7-25 10:05:37 打印 字号: | |


“同学们,如果遭遇欺凌你们会怎么办?”

“别怕!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需要全社会给予特殊、优先保护的,但并不意味着未成年人犯罪不会受到刑事处罚。”

……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让民法典走进校园、融入校园日常,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值“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应县人民法院以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县韵博中学、韵博小学法治副校长张勇军带领法治宣讲团成员们入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月之“以法为礼迎六一”普法活动。

宣讲中,宣讲团成员刘雪、王晓敏秉承育人以法,润物无声的宗旨,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从身边的法律小故事、法治实例入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融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帮助学生们深入了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有哪些、哪些行为不受法律保护、青少年犯罪都有哪些类型、如何运用法律武器防范侵害,引导学生们运用法律思维去思考和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宣讲团成员们精心设计互动环节,通过对校园内会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情景模拟,就所涉及的法律知识与师生们进行普法问答,旨在增加普法趣味性,增强普法效果。

同学们踊跃回答,现场气氛热烈,师生热情高涨。

宣讲结束后,宣讲团成员们为在场师生发放了普法手册,进一步激发了大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兴趣。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