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企业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回顾】
2019年10月开始,原告与被告陆续签订了三份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接被告成人粉项目净化、水处理地沟、地下水池池口盖等项目。原告表示,合同签订后其一直按约履行,但被告未能如期支付工程款,截至目前尚欠包含质保金在内的工程款未结,原告一直催促未果,诉至法院。
【法官调解】
庭审中被告辩称,原告交付的成果未达到合同要求,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保留款的条件并未成就,被告无需支付工程保留款。同时,被告举证自己不存在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不应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明确调解思路,尽快解决企业纠纷,承办法官霍卫东亲自带领工作人员来到涉案企业车间查证,并按照车间净化要求,穿戴专业的无菌工作帽、工作服以及工作鞋。
因部分涉案企业在外省,在厘清双方法律关系后,霍卫东做起了双方“和事佬”,在微信平台建立调解群,三次组织双方通过线上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
最终,霍卫东按照最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则,引导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后续互不追究。
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化解纠纷就是为企业纾困。该起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在霍卫东法官耐心调解下得到了高效化解,不仅解决了企业难题,还切实提高了企业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依法经营的能力。
【结语】
应县人民法院一直秉承着“人人是营商环境、事事是营商环境、案案是营商环境”的广泛共识,不断强化法官审理涉企涉商案件的大局意识,持续落实推进惠企司法政策,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办法,用心用情服务企业,助力企业健康稳步发展,积极营造了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