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
随着法槌的落下,一起以巡回审理方式进行的审判正式在南河种镇中曹山村敲响。
近日,我院南河种人民法庭法官王宏海一行四人带着国徽在南河种镇中曹山村以巡回审理方式公开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将庭审活动搬进当事人“家门口”,并邀请了当地村干部及附近村民旁听了庭审,让当地群众零距离感受了法庭的威严,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
案情回顾
原、被告之间系买卖合同纠纷,被告做生意失败,欠原告饲料款49630元未还。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后,仅偿还7000元,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应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利息。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王宏海了解到被告之前从事养殖生意,但因技术原因,导致亏损,欠款高达百万元,现仅靠种地谋生,无其它收入来源。了解到这一情况,法官王宏海开始背对背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法律、诚信、情谊、实际生活情况等方面进行沟通,最终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
至此,该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巡回审判是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让群众零距离感受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能动司法,是人民群众认识诉讼、参与诉讼、感知诉讼的重要途径。今后,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充分利用基层法庭深入审判前沿阵地优势,持续发挥巡回法庭职能,积极引导当事人妥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