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应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创新发展新时代 “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推动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在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下真功求实效,不但涌现出一批好经验、好案例、好典型,更使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案情回顾】
近日,南泉乡清凉庄村民委员会因3起机井承包合同纠纷到我院咨询,法官张勇军在听取诉求、查看资料、分析矛盾后发现,此次纠纷存在较大争议。他迅速制定了一套调解方案,主动联系乡村两级组织,多次实地调查,向当事人了解双方矛盾根源,协调双方诉求,其中一起案件诉前成功调解,没有实质进入相关司法程序。另两起案件在进入审理程序后,张勇军为当事人耐心释法,分析利弊,经过多次调解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自愿撤诉,纠纷所涉及的8口机井全部归还集体。
【法冶护航】
清凉庄村机井回归集体是我院助力乡村 “清化收”工作的良好开端,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诉源治理机制的作用,还增强了各乡镇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意识。这三起案件圆满审结后,办案法官结合其他乡镇“清化收”开展情況,就农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总结,为以后做好清理不规范合同、化解农村矛盾等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下一步,应县人民法院继续与乡村两级组织携手发力,以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为乡村集体资产“清化收”工作保驾护航,从根源上解决乡村矛盾纠纷,为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应法小知识】
什么是“清化收”?
“清”是指清理村级各类承包合同。包括正在履行的合同、签订还没有履行的合同、资源发包、资产租赁合同等各类合同。重点清理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合同”“超期限合同”。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对合同进行讨论、分类和登记;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纠正 (修改)问题合同,继续履行合理合同。
“化”是指回收债权,化解债务。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并将结果进行公示,灵活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回收债权化解债务。
“收”是指在村级资产资源进行清理基础上,将新增的资产、资源纳入账内和台账管理,对各村新增的资产资源实行民主决策、有偿使用,防止少数成员和单位无偿侵占集体资产,对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公开竞价发包,不宜采取公开竞价发包的,通过成员(代表)大会形式合理作价,收取一定的承包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