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上午,伴随着挖掘机阵阵的轰鸣声,应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院内的违建房屋被拆除,至此,应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申请的恢复原状纠纷案件得到圆满执行。
应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建设工程是我县重点项目,该项目的顺利建设事关全县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保障。自2012年以来,张某等三人在无使用权的土地上加盖房屋,该违建房屋位于应县医疗集团急救中心拟建位置上,医院多次要求三人拆除违建未果,向应县人民法院提起恢复土地原状诉讼。法院审理认定,张某等三人所建的房屋侵占了医院土地使用权,依法应当拆除。应县医疗集团人民医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应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执行专案工作组,周密研究制定强制执行方案,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在执行现场发布执行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自动履行拆除义务,传唤三被执行人到法院进行权利义务宣讲,在充分评估社会风险的基础上,委托所在乡镇社区协助执行和开展矛盾化解工作,最终被执行人主动配合,违建房屋被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