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和法律观念,更好地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安勇带领十余名干警前往应县文化活动中心广场开展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应县政法在行动”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干警们积极地向现场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消费维权相关法律问题7起,并向现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同时深入沿街店面场所为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讲解了经营者的主要义务以及售卖假冒伪劣产品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问题。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提高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以及经营者、销售者的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也体现了应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提升了法院的整体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