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月17日上午,应县人民法院法官讲堂第三期(总第二十期)开讲,由法官助理张莹担任主讲人,全体干警参加学习。
课堂上,张莹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及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与分享,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生动释法,使全院干警对相关适用法条有了深刻理解,全面提升了干警们的司法业务能力。
张莹表示,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宁,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家庭教育规律,有针对性地引导和改善家庭教育方式,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切实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及遭受侵害,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接下来,应县人民法院将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继续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同时将家庭教育指导与未成年人回访帮教、心理辅导、法制宣传等有机结合,延伸审判职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