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2018年1月12日应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于2023年1月五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任期届满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梁会明(女)、郑晓霞(女)、张静斌、李 鹏
冯永实、马凤英(女)、赵晓艳(女)、张 帅
冯立国、李俊楠、王振华、李元帅、唐院萍(女)
杜培刚、李雅静(女)、杨佳丽(女)、李广锌
何国龙、黄玮琦、刘 勇、王建华、张 洋、聂永福
诚挚感谢以上人民陪审员为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应县人民法院 应县司法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