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应县人民法院法官讲堂第十二期开课,综合审判庭庭长孙育青担任主讲人,向全院干警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孙育青庭长首先解读了《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阐述了取保受审的定义和《规定》的意义。她指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规范了取保候审的工作衔接,取保受审的交付执行需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三者相互配合,我院干警要规范适用取保候审,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以及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同时,充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随后,孙庭长概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总则,重点讲解了受案范围和管辖两章节内容。她强调,《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立足于维护人民权益,立足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立足于健全行政审判运行机制,立足于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行政审判权,推动了具有中国特色行政诉讼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深入发展,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抓手,也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块“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