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应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1)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应县人民法院现有财政供养人员91人,其中在职正式人员57人,退休人员32人,遗属2人。内设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综合审判庭、执行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故为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故为空表。
十、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800.3万元、支出总计1799.6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39.91万元,增加8.4%,支出总计增加38.94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诉讼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80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8.86万元,占比87%;其他收入231.44万元,占比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79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3万元,占比45%;项目支出996.34万元,占比5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68.86万元、支出总计1568.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17.99万元,增加1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17.56万元,增加1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诉讼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17.56万元,增加1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诉讼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项目。其中,人员经费689.7万元,占比44%,日常公用经费878.5万元,占比5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462.4万元,占9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万元,占5%;卫生健康(类)支出23.8万元,占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461.4万元,支出决算15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14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用于行政运行支出632.4万元,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65.8万元,用于事业运行支出64.2万元。较2020年决算增加131.17万元,增加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新增诉讼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项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较2020年决算增加82万元,增加100%,原因是2020年度决算未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6.38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6%,原因是年初预算含公务员医疗补助,未支出,较2020年决算增加4.39万元,增加23%,主要原因:2021年度新录用公务员9人,其中: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8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9.7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万元;公用经费112.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服务支出112.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5万元,支出决算25万元,完成预算的98%,比2020年增加11.16万元,增长80.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较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未进行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12.55万元,增加10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支出较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1.3946万元,下降100%;
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我院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为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公务接待,公车购置数为0。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7万元,比2020年增加15.61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9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中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 3 个,共涉及资金 404.17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2.78%。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故未组织对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对单位运转类项目、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项目(含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4.1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运转类项目总得分99.87分,属于“优秀”,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项目(含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总得分99.84分,属于“优秀”,新增项目2--诉讼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总得分99.08分,属于“优秀”。
组织对应县人民法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按照年初绩效目标有序执行,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预算进行了充分合理使用,达到了预定的目标效果,对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利保障。
(2) 部门决算中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单位运转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8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我院2021年度卫生整洁,给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诉讼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沟通不及时,自觉性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沟通,培养物业管理人员自觉性。(项目自评表见附件1)
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项目(含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9.8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99.17万元,执行数为99.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弥补岗位空缺,另请外聘人员,满足工作需求;二是提高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效率,做到司法为民,司法公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合法合规,保障劳动者权益,本着节约原则安排每一笔开销,未发现任何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完善监督体制,督促每一个项目更好的完成。(项目自评表见附件2)。
诉讼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0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293万元,执行数为292.53万元,完成预算的99.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满足长远发展需要,从根本上扭转基础网络设施薄弱现状。二是促进其他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使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并且能够很好地规范审判行为,促进审判公正。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在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程序合法,资金使用管理得当,项目实施速度较快,完全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未发现任何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督体制,更好的监督落实项目完成情况。(详见附件3)
(3) 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项目(含政府购买服务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4)。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院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项目(含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项目单位: 应县人民法院机关
主管部门: 应县人民法院-405006006
2022年8月
目 录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
(一)项目概况 1
(二)预算执行情况 2
(三)项目绩效目标 3
(四)项目实施计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项目绩效情况 3
(一)预算执行情况 3
(二)项目产出情况 4
(三)项目效益情况 4
(四)项目满意度情况 5
三、项目绩效分析 6
四、项目主要经验做法 7
五、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7
六、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措施及建议 7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1
附件2.绩效自评相关资料 2
项目概况:聘用书记员和协警,书记员15人,协警10人。
立项依据:晋政法字[2018]22号 应县人民政府县长会议纪要【2014】14期
设立的必要性:我院审判工作较大,编制内人员无法满足正常办案办公需求。
保证项目实施的措施与制度:已与长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 按时发放工资
项目实施计划:按时发放工资 按时缴纳各项社保
项目 | 行次 | 年度总金额(万元) | 财政资金 | 上年结转资金(万元) | 其他资金(万元) | ||||
小计 | 中央级 | 省级 | 市级 | 县区级 | |||||
全年预算资金 | (2) | 99.17 | 99.17 | 99.17 | |||||
实际到位资金 | (3) | 99.17 | 99.17 | 99.17 | |||||
全年执行资金 | (4) | 99.17 | 99.17 | 99.17 | |||||
资金结余 | (5)=(3)-(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预算到位率 | (6)=(3)/(2) | 100 | 100 | 0 | 100 | 0 | 0 | 0 | 0 |
预算执行率(%) | (7)=(4)/(2) | 100 | 100 | 0 | 100 | 0 | 0 | 0 | 0 |
年初预算资金 | (1) | 99.17 | 99.17 | 99.17 |
(1). 项目实施期绩效目标
提升我院办案审判工作效率,加强专业素质,强化日常管理。
(2). 项目年度目标
提升我院办案审判工作效率,加强专业素质,强化日常管理。
综合考虑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各方面因素,通过数据采集及分析,最终评分结果: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项目(含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项目绩效自评价结果为:总得分99.84分,属于"优秀"。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目标值 | 业绩值 | 得分 |
预算执行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10 | 100% | 100.00% | 10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目标值 | 业绩值 | 得分 |
数量指标 | 人员聘用数(人) | 15 | 25 | 25人 | 15 |
质量指标 | 出勤率(%) | 15 | 95% | 94% | 14.84 |
时效指标 | 案件流转及时性(%) | 15 | 95% | 95% | 15 |
聘用人员工作质量 | 15 | 优秀 | 100% | 15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目标值 | 业绩值 | 得分 |
社会效益 | 案件结案率(%) | 15 | 90% | 90% | 15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目标值 | 业绩值 | 得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15 | 95% | 95%% | 15 |
三、项目绩效分析
1. 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
我院在编人数不足以弥补岗位空缺,另请外聘人员,满足工作需求,提高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效率,做到司法为民,司法公正。
2. 产出情况及分析
2021年预算下达99.17万元, 我院已全部支付
3. 效益情况及分析
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有效惩罚犯罪,有力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 满意度情况及分析
群众满意,法官满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
该项目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合法合规,保障劳动者权益,本着节约原则安排每一笔开销,未发现任何问题
完善监督体制,督促每一个项目更好的完成
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指标 | 权重 | 目标值 | 业绩值 | 完成率 | 指标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预算执行指标 | 预算执行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10 | 100% | 100.00% | 100.0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员聘用数(人) | 15 | 25 | 25人 | 100.00% | 15 | |
质量指标 | 出勤率(%) | 15 | 95% | 94% | 98.95% | 14.84 | 疫情导致工作人员居家隔离;减少人员不必要的外出。 | |
时效指标 | 聘用人员工作质量 | 15 | 优秀 | 100% | 100% | 15 | ||
案件流转及时性(%) | 15 | 95% | 95% | 100.00% | 15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案件结案率(%) | 15 | 90% | 90% | 100.00%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干警满意度(%) | 15 | 95% | 95%% | 100.00% | 15 | |
附件2.绩效自评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