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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县人民法院机关2021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2-24 10:30:52 打印 字号: | |


 

山西省应县人民法院机关2021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            算表

九、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 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应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1)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应县人民法院机关在职正式人员33人,退休31人,遗属3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信访室、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立案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执一庭、执二庭、法警队十五个部门,下辖杏寨、南河种、义井三个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应县人民法院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21年收入预算总计1299.9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补助)收入1299.95万元。上年度为764.53万元,增加70.03%,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新增8名工作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新增讼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22021年支出预算安排129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5.38万元,比2020年支出预算653.36万元,增加了3.37%,项目支出624.57万元,2020年度项目支出111.17万元同比增加462%。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新增8名工作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新增讼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1)按支出功能分类,行政运行576.25万元,同比增加了14.84%,主要原因为新增机关运行经费及8名工作人员工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4.57万元,同比增加了222%,主要原因新增讼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减少机关运行经费;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0.83万元,同比增加了72.81%,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新增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8.3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2.66万元,增加了7%,原因是新增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81.1万元,增加了66%,原因是新增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办案业务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07万元,减少39.31%,是因为退休人员医疗金计入机关运行经费。资本性支出359.12万元,增加100%,是因为新增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及中央政法转移支付的设备购置。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25.5万元,比2020年减少9.5万元,原因是我院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上年减少9.5万元,同比减少了95%,系我院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应县人民法院2021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2.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了14.06万元,增长11.89%,增加主要是因补充基数差额的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应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应县人民法院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4.17元。

2、绩效目标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我院有公务用车九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七辆,应急公务用车一辆,囚车一辆。

2、房屋情况;

我院办公室346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晋财政法【2018】163 号文件规定执行。

全省法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编码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051001A

基本公共服务



051001A01


公共安全


051001A0101



法院公共安全服务

051001B

社会管理性服务



051001B01


人民调解


051001B0101



法院人民调解服务

051001B02


法律援助


051001B0201



法院司法救助服务

051001B03


公共公益宣传


051001B0301



法院新闻宣传服务

051001C

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



051001C01


行业调查


051001C0101



司法调查服务

051001C0102



法院涉法网络舆情监测服务

051001C02


行业统计分析


051001C0201



司法统计分析服务

051001D

技术性服务



051001D01


技术评审鉴定评估


051001D0101



法院证据技术服务

051001D02


监测


051001D0201



法院上网裁判文书质量监测服务

051001E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051001E01


法律服务


051001E0101



法院书记员服务

051001E0102



法院应急保障服务

051001E0103



法院办案辅助服务

051001E02


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


051001E0201




051001E03


财务会计审计服务


051001E0301



财务服务

051001E0302



会计服务

051001E0303



审计服务(内审)

051001E0304



资产评估服务

051001E04


会议和展览


051001E0401



法院会议服务

051001E0402



法院展览服务

051001E05


工程服务


051001E0501



法院工程监理服务

051001E0502



法院工程审计服务

051001E06


项目评审评估


051001E0601



法院项目评审评估服务

051001E07


绩效评价


051001E0701



预算绩效评价服务

051001E0702



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051001E08


咨询


051001E0801



法院法律咨询服务

051001E09


业务培训


051001E0901



法院业务培训

051001E10


机关信息建设与维护


051001E1001



法院机关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服务

051001E11


后勤服务


051001E1101



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051001E1102



物业服务

051001E1103



安全服务

051001E1104



印刷服务

051001E1105



餐饮服务

051001E12


其他


051001E1201



法院电子卷宗扫描管理服务

(二) 其他

我院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七、单位资金:指除政府预算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

 

附件: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9321d8ed20143e8e&class=enclosure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