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应县人民法院法官讲堂第四期开课,由我院法官助理何晓玲担任主讲人,对民事诉讼法中的送达做了深入讲解。民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在会议室参加学习,其他干警通过钉钉平台线上学习。
第一部分:民事诉讼送达制度概述
通过PPT展示,从对民事诉讼送达制度的概念、效力、内容、意义、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制度等方面对送达制度进行了全面的解析。
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送达方式
民事送达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
留置送达案例展示:
案例: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昆明办事处与昆明新人人海鲜酒楼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新人人金实酒楼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裁判要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中,鉴于被告方数个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其在各企业法人中的法定职权与义务基本相同,故在向被告方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时,仅送达至其中一个企业法人,并通过该企业法人向被告方其他企业法人转交或者留置送达的做法,并不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属于审判程序违法。
第三部分:送达的困境与对策
送达作为诉讼的必经程序,贯穿于民事诉讼的立案、答辩、庭审、宣判、上诉及执行等各个环节。近些年,随着我院民事案件大幅增加,在送达过程中也遇到了种种困难,例如当事人故意拖延、法人或其他组织地址变更、案多人少等等问题,一定程度降低了审判工作效率。就此困境,何晓玲通过对其他法院破解办法的整理归纳,提出了非常有针对性的见解,为我院民事案件送达工作提供了宝贵意见。
我院法官讲堂在开班以来取得良好效果,实现了业务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并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了十分浓厚的学习、研究、探讨氛围,这种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学习模式,不仅让干警们对各种适用法条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还切实掌握了司法实践中的难点、要点,为干警全面提升司法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我院审判执行质效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