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找你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或收款码,然后给你几百块钱作为报酬,如此轻松的“躺赚”,你会心动吗?挣钱这么容易?还有这么好的事?醒醒吧!这是犯罪!巨额的赃款,通过你的账号瞬间洗白,让诈骗变得更轻而易举。一旦纵容、协助了诈骗,不幸的他人,很可能就是身边的家人、同学、同事,他们被骗的,可能是养老钱、血汗钱、生活费,甚至是救命钱。同时,也将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近年来,网络因其隐蔽性成为各种犯罪发生的新场所,网络犯罪呈现高发态势。网络诈骗、开设网络赌场,传播淫秽物品、洗钱等犯罪行为都需要用银行卡来进行资金的支付结算,为了逃避法律制裁犯罪分子会选择通过他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走账,从而滋生非法倒卖银行卡的产业。实名制银行卡一旦被收售者用于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将给户主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导致个人信用、财产双重受损,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银行卡不比闲置物品,不用了应当及时注销,不能转让、出借。为了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账户卖掉,以为卡里没钱就没有关系,实则大错特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