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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课堂第四期——关乎你我他,“简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发布时间:2022-04-08 17:05:47 打印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既是一部促进个人和家庭福祉,事关“家事”的法律,也是一部促进国家社会安定和谐,事关“国事”的法律。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明确规定了一个根本任务——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德智体美劳”为主要方面的学校教育相区别,突出“以德为先”,强调教育未成年人爱国、爱党、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培养家国情怀,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家庭教育应当合理运用科学方法,包括加强亲子陪伴,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言传身教相结合,尊重差异,平等交流等。同时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