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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2-02-10 16:42:58 打印 字号: | |


 

山西省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度单位预算

 

   录

 

第一部分  概况………………………………………………1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 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二) 其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应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办公设备及物品的购置、分配;机关办公楼的环境卫生、水暖电的维护及管理;机关车辆管理和交通安全;机关职工生活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应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财政拨款全额事业单位,正股级建制,事业人员10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应县人民法院后勤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1、2022年收入预算总计68.2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补助)收入68.27万元,比2021年预算收入64.92万元,增加了5.16%,原因是职业年金做实

22022年支出预算安排68.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7万元,比2021年支出预算64.92万元,增加了5.16%,主要原因为职业年金做实

按支出功能分类,事业运行54.6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2万元,同上年相比,均无变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78万元,同比增加51.86%,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做实。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应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无“三公经费”。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应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应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无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绩效目标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2年应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参考模板,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1、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晋财政法【2018】163 号文件规定执行。

 

全省法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编码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051001A

基本公共服务



051001A01


公共安全


051001A0101



法院公共安全服务

051001B

社会管理性服务



051001B01


人民调解


051001B0101



法院人民调解服务

051001B02


法律援助


051001B0201



法院司法救助服务

051001B03


公共公益宣传


051001B0301



法院新闻宣传服务

051001C

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



051001C01


行业调查


051001C0101



司法调查服务

051001C0102



法院涉法网络舆情监测服务

051001C02


行业统计分析


051001C0201



司法统计分析服务

051001D

技术性服务



051001D01


技术评审鉴定评估


051001D0101



法院证据技术服务

051001D02


监测


051001D0201



法院上网裁判文书质量监测服务

051001E

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



051001E01


法律服务


051001E0101



法院书记员服务

051001E0102



法院应急保障服务

051001E0103



法院办案辅助服务

051001E02


课题研究和社会调查


051001E0201




051001E03


财务会计审计服务


051001E0301



财务服务

051001E0302



会计服务

051001E0303



审计服务(内审)

051001E0304



资产评估服务

051001E04


会议和展览


051001E0401



法院会议服务

051001E0402



法院展览服务

051001E05


工程服务


051001E0501



法院工程监理服务

051001E0502



法院工程审计服务

051001E06


项目评审评估


051001E0601



法院项目评审评估服务

051001E07


绩效评价


051001E0701



预算绩效评价服务

051001E0702



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051001E08


咨询


051001E0801



法院法律咨询服务

051001E09


业务培训


051001E0901



法院业务培训

051001E10


机关信息建设与维护


051001E1001



法院机关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服务

051001E11


后勤服务


051001E1101



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

051001E1102



物业服务

051001E1103



安全服务

051001E1104



印刷服务

051001E1105



餐饮服务

051001E12


其他


051001E1201



法院电子卷宗扫描管理服务

(二) 其他

无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

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https://img.chinacourt.org/mup/uploadfile/2023/09/27/17/e30d3132c869de3bba737b62f2903b5d.xls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