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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应县人民法院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1-12-09 10:53:17 打印 字号: | |

喜报!应县人民法院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日,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山西省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的通报》,应县人民法院榜上有名,继续保留“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对应县人民法院审判质效和精神风貌的充分肯定,是全院干警的光荣和骄傲。


近年来,应县人民法院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突出机制立院、素质强院、文化兴院工作思路,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全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牢牢扛起保平安、护稳定、促公平的政治责任,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方面取得较好成绩,有力地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高起点,奋力拼搏、砥砺前行,继续用文明之风助推法院队伍健康向上发展,用文明司法引领审判执行工作再创新佳绩,切实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