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应县人民法院身体力行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期,由应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军带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宋志强,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勇军陪同先后前往应县天宇陶瓷有限责任公司、应县富彩陶瓷有限公司、应县博达瓷业有限公司、应县加香醋业有限公司、山西福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山西吉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
调研中,贺军一行人通过实地查看、征求意见、交流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各企业近年发展情况,关切地询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和遇到的难题,并就各企业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讲解。各企业负责人表示,应县人民法院此举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十分必要,希望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关注企业发展,推出更多保障企业发展的举措。
贺军表示,应县人民法院一向重视法院在保障企业发展方面的职能发挥,会持续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加全面、便捷、高效的服务。他强调,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开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着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改善。二要解决具体问题。专项行动就是要将受理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执行难”案件一件一件督办,重在落实,让民营企业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真正做到“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