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应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大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和市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受理当事人不服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并提起申诉的刑事、行政诉讼案件。
(3)依法行使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指导基层法庭工作。
(6)负责全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和干部管理工作。
(7)负责全院财务、专项投资的计划管理及分配。
(8)负责全院的监察工作。
(9)管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
(10)做好本院行政、后勤事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11)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1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3)承办其它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应县人民法院现有财政供养人员84人,其中在职正式人员48人,退休人员33人,遗属3人。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信访室、刑事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立案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执一庭、执二庭、法警队十五个部门,下辖杏寨、南河种、义井三个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411.43万元、支出总计1766.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6.29万元,下降10%,支出总计增加695.28万元,增加59%。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部分项目竣工,结算工程款,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1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1.26万元,占比91.5%;其他收入120.17万元,占比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6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7.75万元,占比51.4%;项目支出858.26万元,占比4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91.26万元、支出总计1536.4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4.14万元,下降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97.8万元,上升47.9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信息化建设部分项目完成,支付项目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6.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7.8万元,上升47.92%。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信息化建设部分项目完成,支付项目款。其中,人员经费711.16万元,占比46.29%,日常公用经费825.25万元,占比53.7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6.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535.93万元,占99.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38万元,占0.023%;卫生健康(类)支出0.11万元,占0.0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我院2019年公共安全支出153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2018年决算增加497.31万元,增长47.88%,主要原因2019年度新购置囚车一辆支付31万元,信息化建设部分项目完成,支付项目款31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11.1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10.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9万元;公用经费192.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8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0.8713万元,完成预算的172%,比上年增加27.9826万元,原因是:2019年度购置囚车一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4.0603万元,占比88.81%,比上年增加29.0603万元,增长1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811万元,占比11.09%,比上年减少1.0777万元,下降13.66%。
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9辆,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1190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88万元比2018年减少6.08万元,降低3%。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院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9年度三公经费超预算,因公务用车购置年初不做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以下模板仅供参考,以单位实际为准)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