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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多措并举大力推进“法官驻乡村(社区)”活动
  发布时间:2014-04-30 18:43:29 打印 字号: | |
图为南泉乡法官驻村工作室挂牌仪式

近日,我院多措并举强化“法官驻乡村(社区)”活动,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驻乡村(社区)法官走村入户,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对法院工作、法院队伍特别是当前社会治安的意见建议,了解把握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司法工作。高度关注涉访群体,与他们结对子、交朋友,了解诉求,宣传政策,疏导情绪,回应关切,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和谐的积极因素。据统计,法官共走访群众600余人次。
   
驻乡村(社区)法官协调配合村(社区、企业)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从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及时化解“小纠纷”、侦破“小案件”、解决“小问题”,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通过集中培训、个案调处进行“传帮带”,培养一批当地民间调解员队伍,培育基层群众自主协商、解决纠纷工作机制。
    
驻村(社区)法官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管理工作,围绕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服务管理、基层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乡镇精神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挖掘和培育有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示范点。

驻村(社区)法官还以群众喜闻乐见、乐于接受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坚持每季度上好一堂法制课,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刷写固定标语,并通过办宣传板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依法维护权益。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组织开展平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平安建设知晓率。
    
同时、我院将“法官驻乡村(社区)”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一村一警”、“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群众,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密切联系群众,增进群众感情,了解群众司法需求,落实各项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研究室